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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
- 广州一位八旬老人去世后留下房屋,因没有法定继承人且未立遗嘱,房屋变成无主财产。侄女梁女士与其丈夫向法院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并判决归其二人共同所有。梁女士夫妇称,多年来时常照顾苏婆婆的生活起居,在其住院时轮流陪护等。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苏婆婆遗留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房屋一套为无主财产,归申请人梁女士夫妇共同所有。
丧葬事宜
- 在家去世的直接拨打 120,医生上门测量相关体征,现场开具《急救病例》(证明已死亡)。带着《急救病例》、户口本、老人卡前往所属社区医院,直接找到医生开《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式三联,一联给殡仪馆带走大体,一联给户政收走注销户口,最后一联家属自己留着,且不见了不能补办,必须放好。广州市殡仪馆电话:87744444。需要报死者姓名、年龄、死亡时间、死亡证编号、大致体重、大体所在地址。提醒家人千万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殡仪馆不会主动安排人上门。120 直接给殡葬一条龙公司打了电话,可能会导致多花钱。微信关注“银河园”公众号,后面所有事情都可以通过这个公众号找到信息。跟车需要一位家属签字,这位家属是后面办理一些列事项的经办人,必须本人带着身份证出现办理业务,所以最好选年轻能理事的。在柜台就能注销户籍,在户口本上盖章“已死亡”,办理好在户政系统能查询到办理中,15 天后要到所属地区户政办证中心更新户口本。有补贴的柜台会一并给你申请好。告别式的用品选取在办理完前面的手续后,工作人员会带你去选取。骨灰在告别仪式后 3 天后至 1 个月内可以去领取,不用支付保管费,超过 1 个月的每天收取 2 元保管费。外公是树葬,爷爷就找了市里的公墓。
- 拨打 020-87744444 热线电话进行报丧。
- 通过手机“穗好办”APP 进行报丧。操作步骤如下:
- 在手机上安装“穗好办”APP 并登录。
- 在首页顶端搜索服务:死亡人员遗体的收运。
- 点击上述搜索结果进入界面,开始办理业务。
- 根据界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
- 上述信息及附件填报完成后,提交成功。
- 可在“穗好办”APP 的“个人-我的办理”查询报丧明细。
- 医疗机构通过直报系统进行报丧。如果医疗机构已报丧,市民请勿重复报丧。
- 到广州市殡仪馆业务楼(天河区燕岭路 418 号)现场办理报丧。必须携带资料如下:
- 逝者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本市户籍的,还需要带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复印件。
- 丧事委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丧事委办人为死亡证上登记的家属或直系亲属。
- 死亡证第 4 联原件或第 3 联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