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籍殡葬费用减免

一、免费对象
在2015年9月28日后(含9月28日当天)死亡的下列人员:
(一)实行遗体火化的广州市户籍居民;
(二)信奉伊斯兰教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并由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下的回民殡葬服务机构(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遗体安葬的广州市户籍居民。
二、免费项目及标准
(一)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每具费用不超过180元。
(二)遗体消毒,每具费用不超过100元。
(三)冷藏防腐(不超过3天),每具费用不超过300元。
(四)遗体告别厅租用费,每具费用不超过400元。
(五)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每具费用不超过250元。
(六)普通骨灰盅,每个费用不超过100元。
(七)骨灰寄存(从死亡之日起不超过5年,按每年70元标准,存放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每具费用不超过350元。
上述项目只能免除一次,免费标准按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核定,每具最高免费总额为1680元。未达到单项最高免费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超出单项最高免费限额的部分,由丧事委办人自行承担。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最高免费限额随之相应调整。
免费对象符合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的通知》(穗民〔2013〕38号)规定条件的,其免费标准按该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办理程序
(一)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后在本市实行火化的,丧事委办人可在经办殡葬服务单位直接办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州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申请表;
2.出示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3.出示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4.出示丧事委办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1份。
殡葬服务单位负责对丧事委办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核实,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在本通知规定的免费项目及标准内直接免除。
(二)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后在异地火化的,丧事办结后三个月内(以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丧事委办人可以到逝者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部门办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报销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州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报销申请表;
2.出示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3.出示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4.出示丧事委办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1份;
5.丧事委办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
6.出示逝者异地火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7.出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发票并提交复印件1份。
逝者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民政部门负责对丧事委办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在本通知规定的免费项目及标准内予以报销。本市户籍人员在异地死亡、火化,并已在当地享受减免费政策的,已享受减免的项目不再予以报销。
(三)属于本通知免费对象第(二)项的,丧事委办人可以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下的回民殡葬服务机构(市伊斯兰教协会)办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州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申请表;
2.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出示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4.出示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证明并提交复印件1份;
5.出示丧事委办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1份。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下的回民殡葬服务机构(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对丧事委办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免除费用不超过本通知规定的最高免费限额。

广州户籍殡葬费用减免

广州殡仪馆拜祭

拜祭业务分为两类:
1、室外拜祭。火葬场内设有专门的拜祭区,提供拜祭台凳和拜祭用品,可焚香拜祭,但不得焚烧纸钱。为方便群众,,火葬场提供羊城通代缴拜祭台款服务。
2、室内拜祭。提供高雅洁净的拜祭室及骨灰接灵安放仪式,有专业的礼仪人员引导服务。

广州殡仪馆拜祭

骨灰取出拜祭、归还须知:
1、凭寄存证进入骨灰楼。如未带或遗失骨灰寄存证,请先凭身份证到服务处办理临时取灰拜祭卡后,方能取灰拜祭。
2、骨灰寄存超期(一天以上)的,请先到服务处续存窗口续费。
3、骨灰送回骨灰楼时,请配合开箱检查。

广州殡仪馆骨灰寄存

火葬场管理所四季绿树环绕,景色幽雅、怡人,为先人提供了一个肃静、优雅的归属。其中高档骨灰楼有:铭恩楼、福源楼、福荫堂、福寿堂、福祥楼、福盛楼、福泉楼、五号楼、六号楼,内设不锈钢寄存位,格位规格为高25厘米,宽32厘米,位置宽敞,佛音缭绕,还有山水名画相衬托。寄存在普通骨灰楼的骨灰可补差价转存,以满足市民高层次的需要。普通骨灰楼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二室、四室、七室、八室。格位为木制,规格为高17厘米,宽32厘米。办理遗体出殡时可在殡仪馆直接办理骨灰寄存手续;家属也可自带骨灰到广州市火葬场管理所服务处办理。

广州殡仪馆骨灰寄存

自带先人骨灰寄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死者火化证明或骨灰来源证明,将骨灰交业务员检查是否符合寄存要求后再按规定办理有关骨灰寄存手续。

广州殡仪馆遗体火化手续

广州殡仪馆遗体火化手续一般分为馆办和场办。在馆办理手续的,告别仪式结束后,遗体从地下通道被运送到火化组安排火化,在场办理遗体火化的(一般指市郊村民持殓葬证自送先人遗体直接到火化组),办理完手续后安排遗体火化。
顾客如需要即取骨灰或观看遗体进炉的,凭礼仪人员发放的业务联系单到火化组业务大堂报到,工作人员收到业务联系单即送到总控室,由调度员安排遗体火化;如要办理遗体入炉仪式,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交费,由工作人员引导丧主观礼。家属如未办理预约火化手续,请在三天后领取骨灰。

广州本市户籍居民如何办理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民[2015]268号),本市户籍居民死亡之后在本市实行火化的,丧事委办人可在经办殡葬服务单位直接办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手续。

广州市火葬场管理所(简称火葬场)

广州市火葬场管理所(简称火葬场)始建于1958年,是隶属于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的内设机构,主要办理遗体火化、骨灰安置服务,配合殡葬改革工作。

图片来源:广州殡仪馆

火葬场遗体火化车间于2003年建成,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18号“银河园”内,目前拥有现代化的火化炉16台,年处理遗体逾3万具。可办理遗体火化、骨殖重化等业务。

火葬场骨灰寄存楼及拜祭场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81号(银河园对面),现有骨灰寄存楼15栋,可存放骨灰15万份,有普通楼和高档楼可供选择.除骨灰寄存外,为倡导殡葬新风和环保祭奠的理念,我所目前还提供骨灰撒海。

火葬场秉承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致力于为广大民众提供规范化、亲情化、人性化的服务,并根据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不断推出便民措施和特需服务。